法律问答

我学了2个月海员,现在不想学了,当时给中介交了一万多,能退回来吗

房屋中介纠纷
2023-08-31 11:2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若当事人报名了培训班,之后想退费的,可以使用以下方法进行退费:如果双方当事人之间有合同的,可以先与培训机构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冲裁协议申请仲裁,如果没有仲裁协议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 在买房中介交了一万元定金,不想买了一般是不能退回的。法律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而买方不想买了就属于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情况,所以定金是不可以退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中介费的退回一般不需要收回合同,合同中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一般需履行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如果按照交易习惯、交易方式等因素需要收回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收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第五百五十八条
    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第五百五十九条
    债权债务终止时,债权的从权利同时消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九百六十四条
    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