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2O1g年在石明兵私人包工头做工,可现在还有四万多没拿到,请问一下我怎么才能拿到工资

讨薪
2023-08-31 12:0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做工地工资包工头一直拖着不给,劳动者可以要求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法律依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
    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企业可委托银行发放农民工工资。
    第十条
    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不属于工资范围的劳动收入:
    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
    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
    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
    法律依据: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53.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工资”是劳动者劳动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
    (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
    (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规定有:1.工资应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2.工资应支付给劳动者本人,或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3.工资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4.其他。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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