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配法院是否会支持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8-31 12:0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起诉离婚财产分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处理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应当在法庭审理中区分,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合理解决,其余也作为法院审理离婚的依据,包括:
    1、夫妻双方以书面形式约定财产归谁所有,或者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协议无效;
    2、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一)一方或双方劳动收入和购买的财产;
    (二)一方或者双方继承,受赠财产;
    (三)知识产权一方或双方取得的经济利益;
    (四)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入;
    (五)一方或双方取得的;
    (六)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离婚财产分配法律判定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配;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才能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离婚财产分配法律判定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配;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才能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