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一家奶茶店工作(店里所有员工都没有申请健康证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然后因为某些原因离开,但提前通知离开不到一个月,多次提前离开老板,老板不放手,害怕老板不支付工资,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讨薪
2023-08-31 12:2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劳动者上班后没有签合同,而单位在其要走时不给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先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来讨要工资,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之后调解失败的,可以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起诉。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随时都可以走,随时都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当然在投诉之前最好做好一些准备工作,例如证明你在公司工作时间的相关证明。还要主张无合同双倍赔付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若提前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辞职,用人单位不同意,且说明走了没有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由该部门责令在一定期限内支付劳动报酬;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