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的房产应当及时办理过户手续。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取得的不动产,处分不动产时必须要有登记,没有登记的,处分该不动产时不发生
物权效力。将房屋登记到自己的名下,在处分房屋时更加便捷。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处分依照本节规定享有的不动产物权,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三十二条
处分依照本节规定享有的不动产物权,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