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企业女职工50岁退休,但养老保险不到15年又延长到56岁还有14个月可以一次性补缴吗?

社会保险
2023-08-31 14:50: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符合一定条件就可以一次性补缴养老金,具体为:达到退休年龄并且养老金的缴费年限没有达到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十五年。缴费年限达到十五年之后,并且办理了退休手续,可以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 当下,我国职工的退休年龄是男性60岁,女性50岁,女性干部55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一条 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统筹养老金,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
    第二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第三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三十五条 社保缴纳基数的具体确定方法,应分为两类一是收入高于当地平均工资300%的,要以当地上年度平均工资的300%为基数缴纳,二是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要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费。

  • 法律分析:一、延长缴费
    若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需延长缴费至满15年时再办理退休手续,并按规定领取养老金。
    二、一次性缴费
    只有当您在2011.6.30及以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2011.7.1及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时,剩余不足的年限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再办理退休手续,并按规定领取养老金。
    养老保险费,包括根据国家规定的标准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及根据企业年金计划向企业年金基金相关管理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指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累计年限,是计发养老保险待遇的依据之一。它不同于连续工龄,但二者在时间上有一定的承袭关系。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折算缴费年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