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佛山身份证丢失可以在珠海办理吗?

2023-08-31 15:1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办理条件:公民因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办理材料:一、居民户口簿;二、《贵州省数码照相检测中心回执》;三、《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办理流程:一、到有资质的相馆照相,获取居《贵州省数码照相检测中心回执》;二、本人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提交《贵州省数码照相检测中心回执》,并交验《居民户口簿》;三、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四、缴纳证件工本费;五、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领取居民身份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身份证丢失的,带本人户口本的单页原件和复印件,之后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补办身份证,户口登记机关检查之后,符合条件的就会给当事人办理。如果是外地的,可以咨询当地的公安机关。法律依据:《公安部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
    实行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异地受理。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改革现行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制,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
  • 居民身份证丢失应该及时带上户口本到户籍部门进行补办。如果丢失期间需要办临时身份证,需要到户籍地派出所开一份户籍证明,去当地行政办证中心办理,临时身份证,当天就可以拿到。补办的同时相关的户籍部门会有丢失身份证记录的。公民丢失身份证后,无需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审查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三条,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临时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