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签订合同的地点是哪里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8-31 15:20: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签订地点可以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没有约定的,签字或者盖章在同一地点的,为合同签订地。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二条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 合同签订地一般是指合同成立的地点,可以作为有管辖权的所在地。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民法典》第二十三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三条
    《民法典》第二十三条
    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合同中签订地点的规定如下:
    1、一般合同成立的地点是承诺生效的地点;
    2、当事人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签订合同的,合同成立的地点一般是收件人的主营业地;
    3、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成立的地点是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二条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四百九十三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