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公司想辞退我,不赔偿,然后给我们换来其他的岗位,虽然也是客服,是干售前的,时间分倒班制,工资也没有增加,说要服从安排。这个该怎么解决。合同我还没有看。不用打电话

无故辞退
2023-08-31 16:1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先建议您同单位协商解决,这样最快;如果确实不能协商解决,你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立案处理;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金,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员工,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 公司无故辞退我,不是补偿金,而是经济赔偿金,赔偿金是补偿金的两倍,但是要证明公司违法解除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时应当协商解决,若是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公司解除合同不赔偿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诉讼。《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