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仲裁庭审过程,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劳动仲裁
2023-08-31 16:20: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仲裁案件的庭审流程如下:告知当事人开庭审理的日期与地点;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发出公开开庭审理的公告;开庭;当事人陈述;证人作证;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庭审辩论;评议与裁决。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八条
    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质证和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 劳动仲裁庭审流程如下:
    1、当事人陈述;
    2、证人出庭作证,当事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3、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4、仲裁委员会主持调解;
    5、调解不成的,依法作出仲裁结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劳动仲裁庭审流程:申请人提出仲裁请求,被申请人进行答辩、提出反请求;据申请和答辩,查清争议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及争议的焦点;调查当事人提供的或仲裁庭收集的证据;开庭辩论;作出裁决前,可以根据当事人意愿先行调解;开庭终结时,当事人阅读庭审笔录,并在笔录每一页上签名。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条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条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条
    仲裁庭应当将开庭情况记入笔录。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认为对自己陈述的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记录该申请。
    笔录由仲裁员、记录人员、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