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公在外面跟小三有孩子了,他给小三花的钱我还能要回来吗

婚外情
2023-08-31 16:2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男人给小三花的钱是否可以收回来,要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别是:
    1、如果男人给小三花的钱属于个人财产,那么就无法收回来;
    2、如果男人给小三花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就可以收回来。
    应该怎么向“小三”要回钱
    1、虽然按照赠与合同的规定,一方做出的赠与没有法定撤销事由是无法追回来的。但是,在没有另外约定财产分配协议中的夫妻财产就不受这个限制。丈夫出轨赠与小三的钱财,可以通过夫妻共同财产单方赠与权利受限来追回;
    2、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夫妻共同财产为共同共有。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部分份额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以,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外做的处分夫妻财产的行为在没有取得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是效力待定的行为,赠与钱财的合同不能当然有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法律分析:赠与小三财产,可以追回。主要理由为: 一、男方为情人或者小三赠与资金的,属于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侵犯配偶财产权,属于无效行为; 二,同时, 是为了维持不正当两性关系,破坏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道德,应当受到道德谴责。 三,主体方面,可以单独起诉或者与男方共同起诉第三者。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应认定为无效。
    想要回小三花的钱,最重要的就是要拿到证据,比如对方的信用卡消费情况,银行卡流水情况,以及有没有消费凭条等等,有了确切的证据后还可以套出对方口供录音或书面凭证等,但是要注意取得的证据和取证方式要合法。有了证据后就可以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一、老公外遇给小三的钱可以要回吗
    1、老公外遇给小三的钱是否可以要回,要看该部分钱财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别是:
    (1)如果老公外遇给小三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就可以要回;
    (2)如果老公外遇给小三的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那么就不可以要回。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应该怎么向小三要回钱
    1、虽然按照赠与合同的规定,一方做出的赠与没有法定撤销事由是无法追回来的。但是,在没有另外约定财产分配协议中的夫妻财产就不受这个限制。丈夫出轨赠与小三的钱财,可以通过夫妻共同财产单方赠与权利受限来追回;
    2、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夫妻共同财产为共同共有。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部分份额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以,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外做的处分夫妻财产的行为在没有取得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是效力待定的行为,赠与钱财的合同不能当然有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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