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今年寒假找了家打打寒假工饭店,正好饭店缺人我就让一个同学来,不过他来了2天(试用期前3天)经理看他干的不好就辞掉了他。开学之后,我放学后找了一家教育机构发传单,也缺人我也就把他叫着了,他没车我送他去的(在这之前大大小小的工作我都带过他)。然后就是这天晚上我和他开玩笑说你上班交的身份证复印件的大头照被经理方大后贴在大门上,经理还多次骂你,他听了就很不高兴,之后我也没告诉他这是一个玩笑。然后他回到家哭着告诉他爸妈,他爸妈用qq语音找我,让我证明这件事是饭店做的。我时慌了,一个玩笑开大了,或者说我这个朋友开不起玩笑,然后我和她妈澄清了事实,他妈说明天去饭店看下到底有没有这个情况,我求他妈不要说我,他妈答应了,我也和那个朋友道过谦了。然后今天兼职我们俩被分在一起,早上来地点临时调动了,他就做我c车来的,上午好好的,我热点也给他开了,下午他突然就发火了,说这件事情告我的话我可能被学校记过,构成侮辱,诽谤,欺骗罪,可是这只是2个人之间的玩笑,硬生生的被他弄大。我也没对其他人散播,饭店也根本不知道情况,一切都是我虚构的玩笑。我现在该怎么办?他还依依不饶的。我有什么过错

2019-06-06 13:23: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人格尊严,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诽谤罪,是指捏造并散步虚假的事实,贬损他人人格尊严、诋毁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侮辱罪和诽谤罪有什么区别?  侮辱罪在客观方面首先要求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侮辱他人。其次,侮辱必须是公然进行的,再次。侮辱必须是针对特定的目标和对象进行的。  诽谤罪在客观方面首先要求行为人实施了捏造事实的行为,其次则要求散步捏造的事实,即将所捏造的虚假的足以伤害他人人格和名誉的虚假事实在社会上广为传播,使公众广为周知。再次,诽谤的对象也必须是特定的。  这两种犯罪所侵犯的客体,都是他人的人格和名誉。不同之处主要在于:  
    (1)侮辱不是用捏造的方式进行,而诽谤则必须是捏造事实。  
    (2)侮辱含暴力侮辱行为,而诽谤则不使用暴力手段;  
    (3)侮辱往往是当着被害人的面进行的,诽谤则是当众或者向第三者散布的。
  • 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网络侵权,顾名思义,是指在网络环境下所发生的侵权行为。所谓网络是指“将地理位置不同,并具有独立功能的多个计算机系统通过通信设备和线路连接起来以功能完善的网络软件(即网络通信协议、信息交换方式及网络操作系统等,实现网络中资源共享的系统。
    ”网络侵权行为与传统侵权行为在本质上是相同的,即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和人身权利,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以及依法律特别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致人损害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犯本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这里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指犯诽谤罪,被害人告发的,法院才受理,否则不受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例如,因诽谤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当地群众公愤的;诽谤外国人影响国际关系的,等等,如果受害人不告诉或不能告诉,人民检察院应提起公诉。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诽谤罪构成犯罪,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目的在于败坏他人名誉。
    如果行为人将虚假事实误认为是真实事实加以扩散,或者把某种虚假事实进行扩散但无损害他人名誉的目的,则不构成诽谤罪。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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