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09年离婚,但法院没有通知,也没有判决。双方只知道已婚状况,所以他们一起买了房子。抵押贷款。双方还清产权证书的名称是女性现在与女性离婚离婚前的财产分割,但已经离婚了。我该怎么办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8-31 17:1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贷款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离婚时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 双方离婚后,如果对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有异议或者反悔的,在离婚后1年内,可以向法院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法院应当受理。
  • 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都是由双方协议处,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时分割的财产。婚前一方购买,产权证在婚后取得归个人所有。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后以夫妻名义共同清偿贷款,房屋为个人财产。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有债务的应当返还。有证据证明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是基于双方协商,并为共同所有的是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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