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员工经济补偿金算工资总额吗,有哪些规定

讨薪
2023-08-31 17:3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职工工资总额包括经济补偿金,职工薪酬包括:
    (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2)职工福利费;
    (3)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6)非货币性福利;
    (7)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8)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 法律分析:劳动纠纷中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如下:《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 经济补偿金计入工资总额内。这可以从两个方面分析,会计处理上,职工薪酬中就包括了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也就是我们说的经济补偿金。从个税上看,劳动者获得的经济补偿金应当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依法征收个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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