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上班时吃工作餐突然摔倒致脑溢血算工伤吗?

工伤索赔
2023-08-31 17:3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上班时间突发脑溢血算工伤吗
    1、上班时间突发脑溢血不应该算作是工伤,脑溢血属于疾病。劳动者在工作过程,突发脑溢血,如果脑溢血和工作有关,或者劳动者在48小时内死亡的,属于工伤的情形,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经认定属于工伤的,可以获得工伤赔偿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如下: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二、上班时间私事外出死亡算不算工伤
    上班时间私事外出死亡不算工伤。虽然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不是在单位,不是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单位职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人身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单位职工因为公益活动受到伤害的应当视同工伤。
  • 工作中突发脑溢血一般不属于工伤,但个别特殊情况,可以视同工伤。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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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班时间突发脑溢血一般不算工伤,具体需要结合工作单位、工作性质以及工伤认定的时效性综合分析。如脑溢血的发作是所工作的性质导致的伤害引起的出血,则可以认定工伤;如脑溢血突发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则可以视作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