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人结婚四年没有给妻子和孩子生活费,可以起诉吗?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8-31 17:4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可以起诉,流程如下:第一,原告到法院起诉,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第二,法院立案审查,审查只是形式上的审查,只要符合立案的标准即可,即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事实请求和理由等;第三,法院排期开庭;第四,法院通知当事人到案,开庭进行审理;第五,作出判决并且宣判民事诉讼的判决结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法律分析:婚内不给生活费能起诉可以提起诉讼。夫妻之间的互相扶养既是权利又是义务,这种权利义务是平等的。也就是说,丈夫有扶养其妻子的义务,妻子也有扶养其丈夫的义务,反之,夫妻任何一方均有受领对方扶养的权利。夫妻扶养为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条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 丈夫不给妻子生活费当然是可以起诉的。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家庭关系中地位平等,夫妻之间具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一方不承担扶养义务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其给付扶养费,这是一种法定义务,同时也是夫妻双方之间平等的义务,并不是一方的单独义务,当丈夫需要扶养时,妻子当然也同样要给与生活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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