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破产清算流程是什么,法律规定是什么

2023-08-31 17:4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流程如下:
    1、人民法院根据规定宣告公司破产;
    2、通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3、债权人申报债权;
    4、债权人会议讨论管理人拟订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5、方案通过后执行方案;
    6、按照法律规定,清偿债务。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
    管理人应当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适时变价出售破产财产。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
    管理人应当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适时变价出售破产财产。
  • 破产清算程序的流程如下:
    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同时指定管理人;
    2、管理人接管破产公司,召开债权人会议;
    3、管理人登记申报的债权;
    4、管理人拟订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 法律分析: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方式是:1.破产申请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自向法院申请破产;2.法院裁定受理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3.成立清算组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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