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登记离婚的条件有哪些,法律怎样规定

起诉离婚
2023-09-01 03:2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登记离婚的条件主要包括:
    1、离婚前存在合法的结婚登记
    2、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协议离婚
    3、协商达成一致;
    4、签订了书面离婚协议,协议书中载明了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登记离婚的条件都有:
    1、双方已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
    3、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
    4、签订了书面离婚协议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登记离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夫妻双方自愿协议离婚;
    2、夫妻双方有进行合法的结婚登记;
    3、协商达成一致已经签订了书面离婚协议,协议书中载明了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
    4、双方共同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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