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现在媳妇要离婚,我名下有辆自卸车,这些车的贷款和债务,他的意思是离婚,他要净身出户所有的债权和车辆全部归我,我想问一下,离婚的话,这些车贷还有债务,能不能一人一半?

婚姻债务
2023-09-01 07:0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财产和债务的分割如下:离婚财产的分割一般是双方平均分割,但是属于个人财产的归个人所有,一方因为照顾老人或子女,可以请求补偿,双方可以协议,协议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进行诉讼;债务方面,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该双方共同偿还,属于个人债务的,由本人偿还。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为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有债务的,应当先分清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个人债务由个人财产偿还。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离婚债权较大分割的方式首先还是要判断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就按照各自的比例进行分割;如果是一方个人财产,就不用分割,归一方所有。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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