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与学校签订了劳动合同,2016年8月20起,到期日应为2017年7月31日,但是我到期日写了2017年8月20日。2017年7月1日学校通知我不续约,我想问这个情况学校是否需要赔偿员工?人资现在咬定说这不是解聘,是合同到期,不需要赔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6-06 14: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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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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