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赁合同可以被解除的有什么,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租赁合同
2023-09-01 11:2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租赁合同可以被解除的情况主要包括:
    1、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租赁合同可以被解除的情况有:
    1、承租人使用不当,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承租人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不定期租赁的,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5、租赁物有质量瑕疵的,承租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6、租赁物因非承租人的原因而受损,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租赁合同可以被解除的情况有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