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调岗后仍然不能胜任,提前三十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话,还需要支付补偿金吗

调岗降职降薪
2023-09-01 11:4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因调岗纠纷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符合下列情形的,是合法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解除劳动合同的;或者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调岗后仍不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的方式与其解除合同的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换岗还不胜任工作被辞退能获得补偿。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劳动法针对劳动者不能够胜任工作,通过培训或者是调整岗位,仍然不能够胜任的,单位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是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之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 公司以调岗为由辞退员工,员工应当通过协商、申请调解、仲裁等途径来维权。公司无过错性辞退员工的,员工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如果是被违法辞退的,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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