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在外地,可以叫家人去法院开具离婚判决生效书吗

离婚
2019-06-06 14:25: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一方刑事拘留期间,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但最好等案件移送到法院以后再起诉离婚,因为再刑事拘留期间、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法院承办离婚案件的法官是无法见到被告方的,被告方也是无法应诉的。案件只能中止审理。
    案件移送到法院后,法院可以协调,将刑事案件与离婚案件同一日开庭审理。
  •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仲裁裁决书和公证债权文书等由第一审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据此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的离婚协议书并不在其中。
    因此,离婚协议书并不当然的具有强制执行力,一方需要通过申请法院执行,法院认可该离婚协议书的,才具备强制执行力。
      因此,当双方为此而发生争议的时候,一方当事人只能诉诸于法律,而协议书上的内容也不是完全会被法院认可,一旦一方反悔,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而通过法院调解或者判决的离婚,就具有可强制执行的效力。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通过扣押,拍卖等手段来强制执行。
  • 离婚判决书,一审判决书送达15天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的,即告生效;二审判决一经作出,立即生效。
    离婚判决书的生效日期如下:
    (1)判决书自当事人收到之日的次日起计算上诉期间,采取公告送达的,从公告日满的第二天开始计算;
    (2)双方不是同时收到的,分别计算上诉期间;
    (3)一审判决上诉期间为15天,超过上诉期间双方均未提出上诉的,判决书生效;
    (4)上诉期间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期满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届满日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