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孩子在校受伤,过来两年还能起诉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9-01 12:30: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起诉,诉讼是当事人的基本权利,不管诉讼标的额大小,均享有依法起诉的权利。只要符合立案条件,法院就应立案受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法律分析:视情况而定。如果因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致学生受到伤害,该起诉的还是要起诉。学生在学校受伤,学校必须赔偿,如果不能协商解决,诉讼是必要的手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首先呢,你要先和学校以及对方家长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功,或者像你这种对方不愿意担责的,那就只能通过法院起诉了。
    法院起诉的话,是需要把学校和对方家长一同起诉的。
    一般这种校内的受伤事件,学校的责任肯定跑不了的,学校不承担责任是不可能的,法院也是会支持你的诉求的。
    多找学校,实在解决不了就上法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