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妻子都是外地人,我现在海滨,想要诉讼离婚,法院会收多少钱?

起诉离婚
2023-09-01 12:50: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异地离婚要交10-50元诉讼费。
    1、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
    2、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在异地只能诉讼离婚,即想要离婚的一方需要携带起诉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知件2份,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对方的居住证明或是户籍证明到对方的经常居住地或是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并于法院规定的日期前交纳诉讼费,缴纳完毕诉讼费后,耐心等待开庭,只要法官经过审理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则会判决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法律分析:在异地想离婚的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办理。异地诉讼离婚首先需要一方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告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则向被告居住满一年的地方的法院起诉,如果居住不满一年的,则到原居住地或婚姻登记地起诉然后法院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原告接到受理通知后缴纳诉讼费。接下来法院会向被告送达传票,被告进行答辩。最后双方等待开庭通知,参加诉讼。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如果调解失败的,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调解成功的则不再开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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