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是否可以在异地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协议离婚
2023-09-01 13:4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异地协议离婚需要如下手续:
    1、若双方能办理协议离婚,需要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一个月冷静期,无人反悔的,领取离婚证;
    2、若双方起诉离婚的,需要原告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依法进行审理、裁判。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 双方要办理异地协议离婚的手续的,只能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不能在其他的异地办理,因为协议离婚必须经过离婚登记手续之后才能生效。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协议离婚是不可以在异地办理的。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内地的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的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第一款
    内地的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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