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屋产权继承如何办理,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遗产继承
2023-09-01 13:4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产权继承的办理,要根据继承方式而定:
    1、如果是遗嘱继承的,继承人需要携带被继承人死亡证明、遗嘱、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到当地的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继承即可;
    2、如果是法定继承的,由所有的继承人携带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到相关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产继承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房产继承权的规定如下:
    1、房产继承权是指遗嘱继承人按照遗嘱指定,法定继承人按照法律规定,再继承开始后,依法取得被继承人房产权属的继承权;
    2、遗嘱指定的房产继承权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中的房产继承权;
    3、因继承取得的房产,自继承开始后,自动取得房产,无需办理特殊手续;
    4、其他规定。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 房屋产权继承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3、带齐房屋所有权证书、继承公证书、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等材料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