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打架判完刑回来,医疗费还没陪,现在是被执行人员,被拘留了一次,还会被拘留多少次呢?

刑事辩护
2019-06-06 14:59:3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人身伤害行为,导致对方轻微伤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1、被刑事拘留的时间最多是37天,但之后还要被逮捕和判刑。  
    2、原则上,只要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就可以办理取保候审。但是否准予取保候审,要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  
    3、作为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在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可以做的事情有:为犯罪嫌疑人委托辩护律师进行辩护;积极赔偿受害者的损失,以争取从轻处罚;到看守所给犯罪嫌疑人送些衣服和钱。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