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父母把订婚的财礼钱都拿走了,退婚的时候还给父母吗?还是订婚的人还?

彩礼
2023-09-01 14:30: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彩礼钱归父母还是子女所有是没有明确法律规定的,因为送彩礼本身就属于一种历史悠久的民间习俗,也有些地方并不存在这种习俗。但法律有明确规定,存在婚前购买彩礼导致生活困难且双方离婚、男女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男女方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没有共同生活且双方离婚等法定情形,支付人主张返还的,接受方应予以返还。法律依据:彩礼钱归父母还是子女所有是没有明确法律规定的,因为送彩礼本身就属于一种历史悠久的民间习俗,也有些地方并不存在这种习俗。但法律有明确规定,存在婚前购买彩礼导致生活困难且双方离婚、男女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男女方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没有共同生活且双方离婚等法定情形,支付人主张返还的,接受方应予以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当事人在主张返还彩礼时,如果是父母收了彩礼能执行父母的财产。应当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后面两种应该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结婚彩礼钱是给父母,尽管现在很多父母没有留这部分钱,都是给了自己的女儿,但它的本意是男方为了感谢女方父母把姑娘辛辛苦苦的养大,现在男方要来把她取走了。
    1、结婚彩礼的由来。

    彩礼有着悠久的历史的,在古代女方加入男方家里以后,回答娘家的机会就很少了,女子结婚之后就是丈夫的家里的人,上丈夫家的”族谱“。现在有个名词叫”天价彩礼“,网友就吐槽”这是嫁姑娘还是卖姑娘呀?

    2、男方的叫“彩礼”,女方的叫“嫁妆”。
    在现代社会,许多地方的女方父母会将彩礼作为新家庭的启动资金,将这笔钱留给女方。而且女方家庭收受彩礼后,也会赠送男方价值相当的财物,称作“回礼”,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女方“嫁妆”。
    现在社会很多地方”彩礼“只是仪式感的一种,不应该用金额衡量,毕竟小两口感情好,才是真的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