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起诉离婚判决后多长时间后可以再起诉呢

起诉离婚
2023-09-01 15:3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起诉离婚判决后再起诉的时间是六个月,前提是该离婚案件是原告第一次起诉,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或者是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如果原告没有新事实、新理由,对于上述离婚案件,应该要间隔六个月才能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是如果原告有新事实、新理由,或者是被告起诉的,则不受这六个月的时间限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起诉离婚后,若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情况下,原告方需要再等6个月才能第二次起诉。二审审理时间是三个月。若能提供新理由或新情况,则无需受时间限制,可随时起诉。法律依据:起诉离婚后,若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情况下,原告方需要再等6个月才能第二次起诉。二审审理时间是三个月。若能提供新理由或新情况,则无需受时间限制,可随时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予离婚的,当事人应当在六个月后再进行起诉。另外,民法典生效实施后,在初次起诉离婚被法院驳回后会依法再次起诉,对初次起诉判决不准离婚后又持续分居满一年,相互不履行夫妻义务,表明双方的感情在初次起诉后没有改善,没有挽回的可能,应认定双方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