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追尾逃逸如何处罚,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交通肇事
2023-09-01 15:5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轻微追尾逃逸事故的处罚为:对逃逸者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追尾并逃逸的行为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追尾并逃逸的行为可以处最高十五日的拘留,并处最低两百元、最高两千元的罚款。且当事人的驾驶证会被记十二分。追尾并逃逸的行为如果构成犯罪,当事人不仅会被交警部门吊销驾驶证,而且还需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   追尾逃逸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同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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