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协议复印件是否具有效力,法律的规定有哪些

协议离婚
2023-09-01 16:0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内财产协议书复印件是有效的,但还需要有原件进行佐证,或复印件经双方再次签名的,则可证明其效力。同时需要协议书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否则离婚协议书的原件和复印件都没有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离婚协议书可以复印,经过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之后的离婚协议书是生效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可以复印也可以打印,但是离婚协议书原件的效力比复印件的法律效力强。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离婚协议书只要订立程序合法,符合法定条件,就具有法律效果。即当事人自愿订立离婚协议的,应依法申请离婚登记,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的离婚协议,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双方领取离婚证的,才能发生法律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