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大五岁多,老二两岁一个月,由于女方原因想离婚,孩子怎么判,会不会给女方,女方刨腹产了两次,已不能再生

子女抚养
2023-09-01 17:4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孩子判给女方的情形如下:
    1、子女不满两周岁的;
    2、双方协议一致,由女方抚养的;
    3、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并表示想要随女方生活的;
    4、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5、男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二)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
    (三)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四)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原则上不会。法院作为国家公权力机关,审理案件应以现行法律为裁判依据,不论男方在法院有没有关系,法院都无法冲破法律底线,枉法裁判。
    法院在处理离婚纠纷诉讼中,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从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出发,并结合父母双方实际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情况妥善解决。如没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规定情形的,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以判归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内容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__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__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__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