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强制扣划后如何追回,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行政处罚
2023-09-01 18:3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被强制扣划后怎么追回
    1、被强制扣划后的追回方式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是法院强制扣减的,到扣款的法院去。法院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扣除,则属于法定扣除;
    (2)如果法院的扣除不合法,向扣除法院提出异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二、被强制执行后有什么后果
    被强制执行后的后果,具体如下:
    1、如果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法院强制执行名下财产,会被拘留或者罚款,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
    2、强制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是指人民法院执行机构强制搬迁被申请执行人在房屋内或特定土地上的财物,腾出房屋或土地,交给申请执行人的一种执行措施;
    3、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4、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5、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中没有对公安机关扣押物品时间作出明确规定,只规定了要求对扣押的物品,经果查明之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内解除扣押,进行退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二条有关违法行为查证属实后,对有证据证明权属明确且无争议的被侵害人合法财物及其孳息,凡返还不损害其他被侵害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利益,不影响案件正常办理的,应当在登记、拍照或者录像和估价后,及时发还被侵害人。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在案卷材料中注明返还的理由,并将原物照片、清单和被侵害人的领取手续附卷。
  • 回扣条款一般无效。由于回扣条款是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并且擅自收受回扣可能会构成受贿罪职务侵占罪等犯罪,可能还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