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家庭暴力的定义是什么?

家暴
2023-09-01 19:2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一定算家庭暴力,主要还是看具体的细节情况是否符合家庭暴力的定义。
    家庭暴力指的是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有以下特征:
    1、家庭暴力是一种主观故意的侵害行为,如果是夫妻双方在生活中产生矛盾,因为情绪激动互相动起手来,不算家暴;
    2、家庭暴力需要是在客观上实施了暴力行为,可以是伤害身体的也可以是产生精神伤害的;
    3、一般情况下家庭暴力的认定是需要暴力的实施具有一定的经常性和周期性的。
    法律依据: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 家庭暴力的定义: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亲密关系中的一方侵害或威胁要侵害另一方的身体、性、精神等方面的人身权利,以达到控制另一方目的的行为模式。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有针对身体的暴力,如殴打,情绪的暴力,即精神暴力和针对性的暴力。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配偶一方存在家庭暴力是法定必须判处离婚的五种情形之一。发生家庭暴力应及时报警,报案回执、报案笔录、伤情鉴定等可以作为存在家庭暴力的证据,认定被告存在家庭暴力最关键的证据应为公安部门对被告所做的调查笔录及调查结果。法律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 家暴一般是指以婚姻关系、亲属关系等为纽带,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之间发生的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或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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