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非机动车全责,对方医疗费我垫付,左前膝半月板前角撕裂入院7天好转,医生开三个月修养,对方要求三个月后复诊无其他问题再谈赔偿合理吗?另外我需要赔偿三个月的修养什么的大概多少钱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9-02 01:2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包括有其在治疗期间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果是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医疗赔偿金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医疗机构中,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付金额依照法律的规定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医疗赔偿费用都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造成患者残疾的,医疗赔偿费用还包括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