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一名护士,我和医院签了5年合同,干了一年半,现需要辞职,医院要求我缴纳三万元违约金,请问合理不?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9-02 07:4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合同约定处理
  • 医院合同工按正常程序一般不需要支付违约金,但违反服务期约定、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条款应当按照规定支付违约金,其他情形造成医院损失的,只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职工与医院签了五年的合同,能辞职。如果是正式工,一般需提前三十日书面向医院提出辞职;如果是试用期的职工,则提前三日通知医院即可。或者职工可通过与医院协商一致等方式来解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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