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规避买卖回迁房的风险?

房屋买卖
2023-09-02 08:1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回迁房买卖有风险:回迁房买卖的风险是比较大的,主要是因为一些回迁房没有齐全的房屋权属证明,导致购房者买了以后不能进行登记,而且后续想要再次转让也比较困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 回迁房买卖可能存在的风险有:一些回迁房的房屋产权证明没有或者不齐全,购买回迁房最大的一个风险就是无法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不能够将房屋的所有权转移到自己的名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回迁房买卖的风险:购买回迁房最大的一个风险就是办理不了房屋过户手续,不能够将房屋的所有权转移到自己的名下,因为有一些回迁房的房屋产权证明没有或者不齐全。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