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知道我写了离职单,没有办理离职手续,这个月没有支付上个月的工资,直接扣除,

讨薪
2023-09-02 09:2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有办离职手续不能不发工资,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因为劳动者未办理离职手续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扣除工资抵消经济赔偿。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没有办离职手续不能不发工资,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因为劳动者未办理离职手续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扣除工资抵消经济赔偿。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即使劳动者没打辞职报告,其工资仍应正常发放。未依法办理离职手续不属于扣除工资的法定事由,双方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支付员工的工资,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发出支付令。但劳动者违法解约造成单位损失的,需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