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爷爷的遗产侄儿有继承权

遗产继承
2023-09-02 10:1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外孙子在一定条件下能继承爷爷的遗产。具体情形有:爷爷订立遗嘱由孙子继承的;代位继承中女儿死亡的情形。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 爷爷遗产孙子一般没有继承权,但如下情形除外:
    1、祖父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订立遗嘱,将孙子纳入遗嘱继承人的,孙子即具有遗嘱继承权;
    2、孙子的父亲死亡的,孙子依法享有转继承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 爷爷的遗产一般不能由孙子继承的。但如下情况除外:
    1、孙子的父母(即爷爷的子女)已经先于爷爷死亡的,可由孙子在其父母有权继承的范围内代位继承;
    2、爷爷依法订立遗嘱,将孙子列为继承人的,孙子可取得遗嘱继承权,主张继承遗产;
    3、其他情况。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八条
    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