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和我老婆2013年结婚,2014年生了个女儿,19年首付52万,贷款40万买了房子,首付有借的爸爸10万,哥哥5万,女方爸爸10万,贷款一直是我自己还的,后来没钱又借了我爸爸10万,2021年装修我又在银行的APP上贷款10几万,现在装修完的房子价值才有85万,离婚的话,这些债务应该怎么分配呢

婚姻债务
2023-09-02 10:2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后贷款离婚分配如下:
    1、若该笔贷款债务是原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即使该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离婚后仍应由其个人来负责归还;
    2、若该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则该债务的承担应根据夫妻离婚的方式和对债务的约定或规定来确定由一方或双方来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夫妻双方离婚债务的分配: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由债务人承担偿还责任,配偶无需对此负责。房子的分配:夫妻个人的婚前房产,依法不予分配;夫妻共同房产,原则上是按照男女平等的原则平均分割;如果之前对房产做了约定的,从其约定;对房产未做约定的,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对房产进行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法律分析: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和债务应当一并分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自己名义欠债购房的,按揭贷款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该房地产属于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支付的金额及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的一方按照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补偿给另一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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