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委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吗?

委托代理合同
2023-09-02 10:4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委托合同可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一致解除;或者一方随时提出解除的请求;以及出现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受托方拒不履行合同等情形时解除。
    法律依据:
    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委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解除委托合同,应当赔偿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
    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第九百三十四条
    委托人死亡、终止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终止的,委托合同终止;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 根据法律具体规定,委托人是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的,享有任意解除权。但是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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