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和他是在网上认识的,我以为他是个专一的男人,成熟稳重,可以结婚不到半年他就和别的女人睡在了一起,我想起诉离婚,根据婚姻法,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2018-08-11 15:57: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具体说来,离婚赔偿条件如下:
    (一)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
    (二)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
    (三)受害方受到了损害。
    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
    (四)请求人无过错。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提出请求离婚赔偿,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视为其对这一权利的放弃,以后也丧失了请求赔偿的权利。
    如果有过错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无过错的一方为被告,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起离婚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在一审时如果没提出,在二审时才提出来,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
    对于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可以另行提起离婚赔偿偿诉讼。
  • 婚姻损害赔偿注意的问题有?

    婚姻损害赔偿是修改后的《婚姻法》新增加的一项法律制度,是在一定条件下对造成婚姻关系破裂存在过错的一方婚姻当事人给予的法律制裁、公司在司法和婚姻生活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过错种类:
    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这4种情形是婚姻损害赔偿的法定条件。除此之外的其他过错,都不构成婚姻损害赔偿责任。
    2.时间限制: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婚姻损害赔偿时,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其不同意离婚,也不提出婚姻损害赔偿请求的,或其在一审时未提出婚姻损害赔偿请求而在二审期间提出,法院调解又不成的,可以在离婚后1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3.责任主体:
    对婚姻关系破裂存在过错的一方婚姻当事人、造成婚姻关系破裂的第三人,不是婚姻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
    4.赔偿范围:
    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个方面。
    5.特别提醒:
    婚内损害赔偿不受保护。一方面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起婚姻损害赔偿的案件法院不予受理,另一方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婚姻损害赔偿请求也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有特定侵权行为导致离婚,另一方当事人有权依法请求的损害赔偿。该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是为补偿无过错方当事人所遭受的财产损失;精神损害赔偿具有抚慰离婚中无过错当事人一方精神。痛苦的功能,并最终实现保护合法婚姻关系、保障无过错配偶合法权益的目的。   
    (一)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   根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主体只能是合法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且必须是由于对方的过错导致离婚的;而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仅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不得依据婚姻法第34条对损害赔偿的规定单独提起诉讼。如果婚姻关系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提起损害赔偿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不予受理。   
    (二)过错的内容   根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这不仅是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还是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依据。当事人有上述情形的即被视为有过错,即须对无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当事人有上述情形之外的其他过错的,无过错方则不得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提出,由人民法院在判决离婚时一并作出裁决。由于人民法院在受理离婚案件时已将与当事人相关的权利义务书面告知了当事人,原告不提出请求的,视为对权利的放弃,并丧失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原告在离婚诉讼中即使提出了损害赔偿请求,但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则当事人的请求权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而不能得到支持。   如果无过错方作为被告并且同意离婚,则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损害赔偿。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请求而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在离婚后1年内对损害赔偿另行起诉;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诉讼的,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被告可以在离婚后1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三)承担责任的内容   依据《婚姻法解释
    (一)》的规定,婚姻关系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是指无过错方请求对方给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权利,具体赔偿的数额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予以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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