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朋友想以我名义注册成立一家公司,以我作为法定代表人。我需要注意哪些潜在的风险?在此之前我个人需要做什么安排以防范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

2019-06-06 16:57: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筹建中的公司虽然不具备《劳动合同法》第二条所规定的用人单位的法律地位。但因筹建中的公司的一切责任应由公司的出资人或发起人来承担。而公司一旦成立,出资人或发起人在筹建过程中的行为即被追认为公司的行为。
    由此可见,筹建中的公司不是用人单位,出资人才是用人主体,因此相应的法律责任也应该由出资人来承担。出资人可以以个人的名义雇用员工并形成雇佣关系,但当公司成立时,出资人雇用员工的行为将就被视为公司雇用员工的行为,雇员成为公司的员工。
    因此,公司成立后,筹建期间应纳入劳动合同期间。

  • 一、公司的形式:
      普通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2个(或以上)股的东、
      新公司法规定,允许1个股东注册有限责任公司,又称"一人有限公司"(执照上会注明"自然人独资"),最低注册资金10万元,并且一次缴足、登记费用是注册资金的千分之八,比如注册资金10万元登记费是800元 ,最低是50元、

    二、注册的步骤:
      
    1、核准名称:
      到工商局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入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一共5个),工商局会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无重名,即可使用并核发“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费用是30元(可以检索5个名称)
      
    2、租房:
      租写字楼的办公室,民用房屋不可以注册的、(北京)
      签订租房合同,并让房屋的产权人提供房产证复印件, 再到税务局买印花税、税率是年租金的千分之
    一、将印花税票贴在合同的首页、
      
    3、编写"公司章程":
      可以找人代写,也可以从工商局的网站下载"公司章程"样本,修改后、由所有股东签名、
      
    4、刻法人名章:
      到刻章社,刻法人名章(方型)费用15-20元
      
    5、到银行开立公司验资户:
      携带"公司章程""工商局的核名通知""法人名章""身份证"到银行去开立公司帐户(是验资帐户,将各股东的资金存入帐户),银行出据"询征函""股东缴款单"
      
    6、办理验资报告:
      拿着"股东缴款单""询征函""公司章程""核名通知书""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到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费用500元
      
    7、注册公司:
      到工商局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填好,然后将"核名通知""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验资报告"一起交给工商局、一般3个工作日后可以领取执照(各地时间略有差别)
      
    8、刻制公章:
      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社,刻公章,财务专用章、费用120-180元
      
    9、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凭营业执照到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费用30元
      
    10、开基本户:
      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去银行开立基本帐号、
      
    11、办理税务登记:
      领取执照后的30日内到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费用分别是10元 40元
      
    12、领购发票:
      服务性质的公司使用地税发票、销售商品的公司使用国税发票。
      各地的费用会略有不同。
  •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需提交什么材料?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公司签署的《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公司加盖公章)等。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公司加盖公章);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决定)、董事会决议或其他任免文件等。   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应当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方式,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或其他任免文件,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其授权部门的书面决定(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姓名涉及公司董事变动的,应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提交材料规范》同时提交相关备案材料,相同的材料不必重复提交。   
    (二)注:法定代表人因自身更改姓名导致公司申请变更登记的,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的户籍证明;   
    4、公司盖章的《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5、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法定代表人姓名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三)非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本人签字,企业加盖公章);   
    4、主管部门(出资人)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任职证明应依照企业章程的规定明确任命职务;章程规定职务空缺、以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的,应在其任职证明中明确“章程规定职务空缺,由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四)注:法定代表人因自身更改姓名导致企业申请变更登记的,提交材料规范如下:   
    1、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表”;   
    2、《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的户籍证明;   
    4、企业法人盖章的《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5、企业法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营业单位、分支机构负责人更改姓名申请变更登记参照本规范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