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打完人跑了什么责任,法律怎样规定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9-02 13:10: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应该由交警部门出具交通责任认定书
  • 打完人跑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需承担一定的行政责任;致他人轻伤以上的,涉嫌故意伤害罪,构成犯罪的,还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 打完人跑了,根据伤者伤势的不同,需要承担不同的责任。若伤势未达到轻伤以上,可进行行政处罚。殴打别人或者故意伤害别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轻微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1、结伙殴打伤害别人;
    2、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14岁以下或者60岁以上的人;
    3、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为避免治安处罚逃跑,公安可以在找到违法人员后进行处罚。轻伤以上涉嫌故意伤害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嫌疑人不到案的,可以网上追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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