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左侧耻骨上下支骨折,骶骨骨折,能评上伤残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9-02 14:10: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伤残的划分依据:依据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残疾引起的社会交往和心理因素影响,综合判定致残程度等级。法律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4.1
    应以损伤治疗后果或者结局为依据,客观评价组织器官缺失和/或功能障碍程度,科学分析损伤与残疾之间的因果关系,实事求是地进行鉴定。
    受伤人员符合两处以上致残程度等级者,鉴定意见中应该分别写明各处的致残程度等级。
    4.5
    依据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残疾引起的社会交往和心理因素影响,综合判定致残程度等级。
  • 员工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如果负次责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应向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交通事故鉴定伤残标准:
    (1)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情况;
    (2)头部以及脸部具体受伤情况(严重的有眼球缺失、畸形、致盲等);
    (3)脊柱胸段的受伤、愈合及呼吸系统的具体情况;
    (4)颈部具体受伤情况(是否愈合畸形,是否影响呼吸功能);
    (5)腹部具体受伤情况;
    (6)盆骨部分具体受伤情况等。
    法律依据: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5.1 一级
    5.1.1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
    1)持续性植物生存状态;
    2)精神障碍或者极重度智能减退,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四肢瘫(肌力3级以下)或者三肢瘫(肌力2级以下);
    4)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重度排便功能障碍与重度排尿功能障碍。
    5.1.2 颈部及胸部损伤
    1)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Ⅳ级;
    2)严重器质性心律失常,心功能Ⅲ级;
    3)心脏移植术后,心功能Ⅲ级;
    4)心肺联合移植术后;
    5)肺移植术后呼吸困难(极重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