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协议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吗,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2023-09-02 14:2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协议原则上不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善意第三人,是指未直接参与双方合同法律关系,对双方的合同关系不知情的合同第三方。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擅自出卖,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交付或者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另一方不得主张追回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款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 夫妻协议原则上不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善意第三人,是指未直接参与双方合同法律关系,对双方的合同关系不知情的合同第三方。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擅自出卖,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交付或者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另一方不得主张追回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款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 夫妻协议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