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朋友公司是一家贸易公司,公司有两业务员属于挂靠的(即自己接单,自己采购,自己销售)公司只收取点管理费用,去年他们提供我朋友两张共计12万的增值税发票。但是他们是购买的别人虚开的那种,现在对方公司已经查出来了,我想咨询下我朋友做为公司法人将会承担那种责任,谢谢。

2019-06-06 17:33:1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您好,
    在公司法里,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仅以其投入到公司中的财产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一种制度。投资人只需要用其投资到公司的财产承担风险,而不会涉及到其他的财产。
    所以,公司宣告破产,只能以公司的资产承担债务,不会要求用股东的其余资产来承担。
    根据 《公司法》第三条【法人财产权及股东责任】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挂靠其他公司的营业执照,违反国家强制规定,单独看是无效的!但是,法律纠纷纷繁复杂,实践中有好多种责任承担方式,有可能是部分有效部分无效!所以,建议您在对外签署协议时尽量以挂靠企业名义或以合作开发形式签定合同,尽量减轻风险!最后,希望您能同本律师联系,本律师愿意以自己的经验和理论知识就此问题同您深入探讨! 律师提示:要有风险意识,要有规避风险的意识!
  • 今后购买增值税发票,纳税人可不用再携带税控专用设备,只需在服务厅选择“网上领票”即可。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在推行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过程中新增了网上领票功能,大大方便了纳税人。
      过去,纳税人申领发票时需要携带金税盘、报税盘等税控设备到窗口写入发票电子信息,导致这段时间经营场所没有税控设备开票,成了纳税人经营开票的“空档期”,给企业正常经营、消费者实时获取发票带来了不便。
      “网上领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等。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选择“网上领票”后,回去再上网下载发票领购信息,成功写入税控专用设备,就可以正常使用新发票了。
  • 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构成要件:主体均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为故意,客观方面表现为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已、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即使有货物购销或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已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法定刑十年以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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