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家人在看守所拘留

2023-09-02 15:0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在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属于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在被刑事拘留期间,是不允许家属探视的。违法人被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期间,允许家属探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七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 法律分析:看守所要家属探望的,必须经过办案机关的同意,并且经过公安机关的批准。行为人被羁押在看守所后,想要家属进行探望的,应当向办案机关和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办案机关同意,并且公安机关进行批准的,家属可以去探望行为人,可以和近亲属进行会见,办案机关不同意,或者公安机关不批准的,不得与家属进行会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 进入看守所后,会通知家属。
    拘留,是指扣留,拘禁,公安机关在紧急时刻对需要侦查的人依法暂时扣押。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拘留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1、行政拘留,是指对违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治安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期满即释放,由公安机关决定,在行政拘留所执行;对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合并执行拘留的期限不得超过20天;
    2、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3、司法拘留,一种是指在民事、行政诉讼或法院执行过程中,对妨害诉讼活动(如:作伪证、冲击法庭、妨害证人作证、隐匿转移被查封、扣押的财产、阻碍法院工作人员执行公务、逃避执行)等,由人民法院直接作出的拘留决定,属于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六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时,看守干警必须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严防不利于看守所安全的物品带入监室。收押人犯时应当进行讯问,填写《收押人犯登记表》。收押人犯必须由二名以上工作人员执行。对女性人犯的人身检查,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