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脱逃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刑事辩护
2023-09-02 15:20: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脱逃罪量刑标准包括:
    1、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构成脱逃罪,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行为人逃出了羁押、改造场所,摆脱了看管人员的控制,已经逃离羁押或改造场所的范围,摆脱了看守人员监视控制的,构成脱逃既遂,以积极的方式逃出了羁押、监管场所,摆脱了看管人员控制,不作为的方式即依法应当返回羁押场所继续羁押而逾期不返回的,应当立案。
    脱逃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1、所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管理秩序;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逃离羁押、改造场所;
    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依照本法与刑事诉讼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行为人脱逃的目的是逃避羁押与刑罚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六条
    【脱逃罪】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劫夺被押解人员罪】劫夺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符合下列条件才会构成脱逃罪:
    1、犯罪主体限于依照本法与刑事诉讼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2、本罪在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
    3、犯罪客体是是司法机关的正常管理秩序;
    4、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逃离羁押、改看守场所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一十六条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六条
    《刑法》第三百一十六条
    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 符合下列条件才会构成脱逃罪:
    1、犯罪主体限于依照本法与刑事诉讼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2、本罪在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
    3、犯罪客体是是司法机关的正常管理秩序;
    4、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逃离羁押、改看守场所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六条
    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